原标题:带人阻挠法院干警执行,村民小组长被拘留
村民小组长带人阻挠法院干警执法。17日,已被拘留的陈某水等3人后悔不已,他们均被处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陈某堂、柯某是阳新枫林镇一对夫妻。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这对夫妇被阳新人民法院判决共同承担赔偿义务6万余元。
2011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陈某堂夫妇只履行4000余元,就采用“躲猫猫”的方式规避执行。
今年8月7日晚,阳新法院获知陈某堂夫妇在家,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赶赴枫林。在拘传陈某堂过程中,其父亲陈某勇出面阻挠。
正当法院干警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时,该村村民小组组长陈某水与兄弟陈某木前来干扰。
陈某水等3人还纠集数十名亲友、村民将法院执行干警团团围住。陈某水声称必须经过他的同意,否则休想对陈某堂采取措施。在推搡时,一名执行干警衣服被扯破、另一名执行干警手臂被抓伤。
为避免事态升级,在场执行干警中止执法,向法院领导汇报现场情况。法院领导与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沟通说明情况后,民警抵达现场,该村村支书向现场群众说明阻挠执行的后果,现场才稳定下来。
东楚晚报记者了解到,陈某堂夫妇在被拘留的第7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已将全部执行款给付到位。
责编: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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