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屋顶藏违建 业主拒不整改被停电停气处罚
2018-11-14 12:09:00 来源:三峡晚报

原标题:业主违建,拒不整改被断电!宜昌首例!

《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已公布多日,执法机构也做出多次处罚!但是仍有人顶风作案!

城区一业主正在违建

相关部门对业主违建停止供电供气

“我一定积极配合执法,以后会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宣传拆违新规。”13日,在城区珍珠路星苑小区13号楼楼顶拆违现场,违建业主魏某认识到错误,自觉组织工人对楼顶的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这是《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首例对违建依法停止供电、供气服务的案例。

近日,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珍珠路星苑小区13号楼楼顶有居民正在违建,迅速派遣执法队员前往现场,经调查发现,13号楼楼顶是斜坡屋顶设计,本是用于隔热和防止雨水渗漏,当事人魏某未取得任何相关许可,以斜坡屋顶为掩蔽进行违法建设,将原来9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改建成3个房间用于出租收益。“这种躲在斜坡屋顶下的违建没有改变楼栋的外墙和外立面,而是利用斜坡屋顶下的空间进行搭建,若不是居民举报,仅依靠城管队员的日常巡查,是不可能被发现的。”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员高辉广告诉记者,由于业主紧闭大门,不愿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到物业公司和房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后决定依照《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12日上午11时许,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根据《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中燃公司送达《停止对违法建设(在建)提供服务通知书》,对不愿配合调查处理的违建当事人魏某处以停电停气的处罚。当日下午2时许,国网宜昌供电公司西陵供电所反馈,已停止对该户提供用电服务。

12日下午5时,认识到错误的魏某,主动到西陵区城监大队联系执法队员,表示愿意配合城管部门工作,马上对违建进行自拆,并请城管队员到现场监督。

13日上午,经过与当事人商议,执法队员协助制定出科学的拆除方案,对当事人自行拆除有困难的,由城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拆除。

“以前对违建的范畴不清楚,听了城管执法人员的解说后,我才知道这也是违建。”在拆违现场,魏某羞愧地说,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拆违新规,坚决不再违法乱搭乱建。

责编: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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