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运输企业安全经理被刑事立案调查
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整改不到位,对一起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月24日,涉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的湖北九原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经理宋某被宣恩警方刑事立案调查。
案件回顾
1月22日,驾驶人刘某某驾驶隶属于湖北九原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的鄂Q09***号重型罐式货车(核载18吨),驾驶室载押运员谭某,车厢内载满罐汽油(实载22.8吨),从枝城出发经过五峰、鹤峰往咸丰县运送汽油。1月23日凌晨5时18分,当车行驶至宣恩县沙道沟镇茶园村路段(325省道342KM+300M余家桥下坡路段),车辆撞毁行车方向右侧的防撞墙后驶出路外,翻覆下坎35米至小地名松林堡树林中,车辆及车载汽油起火燃烧,因扑灭及时未造成大面积燃烧。事故造成车上刘某某、谭某两人死亡,车辆、车载汽油、公路设施、树林受损。
事故发生后,州、县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负责人以及消防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群众施救,并进行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等。
事故调查
根据对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和现场勘查情况看,车辆存在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形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同时,经检验鉴定,该车左前轮刹车片不符合安全要求,在长距离下坡过程中,导致刹车性能下降,加之临危时驾驶人操作不当,是形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州、县公安机关按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通过对湖北九原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深度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整改不到位,近三年来该公司的车辆已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造成3人死亡。
1月24日,宣恩县公安局成立调查专班,对湖北九原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的安全经理宋某某以涉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进行立案调查。1月28日,宋某某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