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斥巨资买劳斯莱斯 车没到手30万打水漂
2019-03-02 09:30: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3月1日讯客户樊先生分两次支付110万元,给汉口解放大道667号武汉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计划购买一辆协议价为368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斯特二手车。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争议。客户樊先生认为店方违背承诺,店方称客户未按时付款已违约。到今日,武汉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已退还80万元给樊先生,还有30万元以违约金名义未退,樊先生觉得店方做法不合理。

樊先生介绍,去年11月,他29岁的哥哥想贷款购买一辆二手的劳斯莱斯车。他就将自己认识的从事二手车中间生意的李先生,介绍给了哥哥。不久,李先生在汉口解放大道667号的美驰名车广场找到了合适车辆。在与李先生沟通时,已经明确说明了需要贷款200万元以上。去年11月,在经过沟通后,哥哥支付给武汉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10万元意向金,并向店方明确说明需要贷款200万元以上。去年11月20日,在支付100万现金后,店方出具了销售合同,他们没有签字。

“在店方要求下,我的父亲和哥哥先后提供了资产证明等材料,但是每人贷款最多只能贷150万元,而不是之前店方承诺的最少200万元。”樊先生称,因为贷款始终达不到预期,就提出解约。经过多次协商,今年1月29日店方退回80万元,还有30万元一直没退,退款协议也没签字。

李先生称,樊先生确实提出过需要贷款200万元以上,他也跟店方工作人员说过。

今日中午12时许,楚天都市报记者和樊先生的委托人田先生,以及李先生一起来到美驰名车广场,店里正在营业。

武汉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公司只能是帮助贷款,不可能说保证绝对可以贷款200万元,因为每人的资产情况不一样,银行审核发放贷款的数额也不一样。在4S店做了检测,出具合同后,贷款确实最多只能贷150万元,客户没有选择贷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后支付日期去年11月30日,客户也没有将余款支付完,造成违约。经过协商和公司计算,决定退还客户80万元,剩余没退还的30万元是违约金。因为在客户确认购买后,当时正值年底公司将车高价收回来,客户不要了车子每天都在贬值,店里损失更大。至于销售合同和退款协议,都通过微信发给客户并进行了确认。

樊先生称,如果不是店方销售人员承诺可以贷款200万以上,根本就不会支付110万。既然店方违背了承诺,他当然只能取消购买。同时,生意没做成,店方直接扣款30万元当违约金太多,也不合理。

国家正高级一级律师张冶钢认为,买主樊先生虽先行支付了110万元到武汉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但双方对合同和110万元款项的支付性质均存在分歧。如武汉美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110万元款项是定金,以及不能证明双方对违约事项有约定,无法举证其受到了30万元的损失,从公平原则,车商不应适用定金规则来制约买主。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