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人投资写字楼房屋逾期交付 产生违约金150万余元
2019-04-11 08:26: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136人投资写字楼,房屋逾期交付,产生违约金150万余元

楚天都市报4月10日讯“没想到法院真的能这么快把这笔违约金执行回来,我还到法院哄闹,真是对不起法官呀!”今日上午,杨某到武昌区法院领到违约金后即喜悦又惭愧,情绪复杂。和杨某有类似经历的还有一百多人,他们陆续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领到总计150余万元违约金。

2016年5月31日,杨某与一房屋销售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杨某一次性支付36万元,投资了武昌区一写字楼的一间房屋,根据合同约定,杨某拥有该房屋四十年的经营、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该销售公司在2017年2月交付房屋,双方明确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然而该公司未如约交付房屋,经查,与杨某有一样经历的还有135人。

2017年,杨某等136名投资人分别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违约金。经审理,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该公司向136名投资人支付违约金150万余元。投资人和该公司不服均提起上诉。2018年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2018年8月,这136名投资人陆续向武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执行系统发起网络查控,查询、冻结在涉案项目订立合同时使用的对公账户、账号,前往公司注册地调取公司工商登记、变更信息,前往被执行人法人户籍所在地调取其户籍信息。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中仅有17万余元,与需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相差巨大,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对这一百多个执行案件进行详细梳理,认为136名投资人均全额支付了投资款项,即便用于维持公司运转,公司账面也不应只有17万的余额。

房屋销售的款项到底哪里去了?执行法官迅速开始全方位的调查。2018年12月,执行法官到该公司的财务室进行搜查,搜查中,该公司并不配合,采取不协助的态度,妨碍调查取证。法院对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予以司法拘留,查封了该公司一间享有四十年经营使用权的门面房屋,该公司支付案件执行款30万元,一周后,该公司继续支付了21万元执行款。

法院后续前往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黄石、武汉等地的住处查找其下落。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存在超乎寻常的资金往来,该公司自2016年来收取的投资人约3亿元的投资款项均转移到这家房地产公司账户。掌握了该公司涉嫌财产转移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向该房地产公司送达通知书,要求其提供收取被执行人款项的依据和理由,提供双方资金往来的转账凭证,并前往该公司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该公司筹措资金支付了余下违约金。今日上午,武昌区法院组织了集中发放150万余元违约金。

武昌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在该集团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智慧执行,一方面通过查封房屋、冻结财产、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给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另一方面从被执行人的房屋销售款项去向入手,在长达3年的资金往来记录中,仔细梳理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线索,约谈其法定代表人,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及时返还款项。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往往运用各种隐蔽的形式转移财产,法院调查取证需要必要的时间和过程,该负责人也呼吁人民群众能够对法院多些信任、多些理解、多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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