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由三名员额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一医院)原神经科主任张贵斌受贿一案。
老河口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作为是四家主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邱某某(另案处理),为了使其公司代理的产品进入一医院,找到时任一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被告人张贵斌,提出若张贵斌选用其公司代理的产品,可以按照销售额给予其一定比例的“回扣”,张贵斌答应。
此后,被告人张贵斌利用职务便利,主要选择使用邱某某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四家公司代理的介入耗材产品。为了感谢张贵斌,2010年至2017年,邱某某共向张贵斌结算“回扣”18次,累计金额达271万元,张贵斌均据为己有。
2016年,湖北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某(另案处理)找到时任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张贵斌,请其帮忙购买公司代理的某种医用设备。被告人张贵斌在设备品牌选定以及招投标中,帮助该公司成功中标。
段某某为感谢张贵斌的帮助,提出给张贵斌30万元,张贵斌答应。此后,段某某又多次给张贵斌转款合计24.5万元,张贵斌将收到的24.5万元据为己有。
段某某案发后,张贵斌于2018年4月主动找到一医院主管领导说明个人收受段某某回扣的事实。同年5月12日,张贵斌被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留置期间,张贵斌主动交待了收受邱某某公司回扣的事实。张贵斌亲属已退缴赃款286.74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贵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贵斌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老河口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河口市纪委监委部分同志及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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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作风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