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蔡俊、通讯员向相辉、蒲丹)8月22日,来凤县翔凤镇精神堡社区居民向某惠来到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和解协议。
去年7月1日,向某惠的儿子吴某被来凤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聘为城管员。当年,吴某突发疾病丧失工作能力住院。今年3月3日,吴某医治无效死亡。由于涉及吴某医药费、护理费、社保金、工资等问题,向某惠与来凤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产生矛盾。
在来凤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协调督促下,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对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和向某惠进行三次调解。最终,向某惠与来凤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达成和解协议,由来凤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支付向某惠补偿金9万余元。
“以往这类案件,先由信访局工作人员接访,再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案件到达相关单位受理答复需要差不多20多天。”来凤县信访局负责人覃红介绍,现在案件当场就可受理答复。
今年5月,来凤县按照“分块设置、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紧密协调”的原则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该中心实行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种专业调解和长驻、轮驻、随叫随驻工作机制。目前已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多家单位进驻。下一步,该中心将引入志愿者、离退休干部、乡贤能人等人员进驻,多元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截至目前,来凤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已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5件,成功调解127件,努力实现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只跑一地、只进一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