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子上有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两个生产日期,一明一暗。”日前,安徽一位消费者在当地超市购买到“双日期”月饼。经交涉,超市同意退款并支付4000元赔偿金。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好似食品的身份证信息,不能随意涂改。中秋临近,监管部门应守好食品安全生产关、销售关,杜绝“过期回炉”月饼重出江湖,严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糊弄消费者,营造安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文/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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