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飞地经济结出好果实
2018-01-05 08:41: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擒虎)2017年11月14日,宜昌出台《关于统筹发展“飞地经济”促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的要求,强化“大招商”、实施“大统筹”、发展“大飞地”。
    宜昌13个县市区,平原县和山区县几乎各占一半。两类县市区经济水平差别大,山区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飞地经济”成了破解困局的金钥匙。
    目前,兴山,五峰、远安、秭归等山区县均在尝试走出大山谋发展。五峰在枝江建设的民族工业园,去年1月至11月总产值21亿元,占五峰县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五峰收回70%的税收,总额达2300万元。
    《实施意见》提出,全市共享招商信息,统一对外招商,鼓励招商进入“飞地经济”产业园;统筹各县市区各类生产要素,推动跨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地;该市还对用地保障、税收分成、统计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全市一盘棋,各有侧重。该市明确宜昌高新区重点承接并发展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宜都和枝江集聚发展精细化工等产业;鼓励其他县市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错位发展、合作发展特色产业。
    完善用地保障。飞地经济项目原则上使用“飞入地”农用地转用指标。涉及占用耕地的耕地占补平衡,由“飞出地”负责。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飞入地”负责。项目用地价格由“飞出地”和“飞入地”协商确定。
    明确税收分成模式。按适度倾斜“飞出地”的原则,由合作方协商确定飞地经济项目的税收分享税种和比例。税收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征管,与“飞出地”税务机关实时共享税收征收入库信息。财政部门按体制进行财力结算。
    按比例计入统计数据。飞地经济项目的常规统计调查,按现行统计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核算和发布,实行属地管理。在宜昌市内考核时,项目产生的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经济指标,按税费分享比例分别计入“飞出地”和“飞入地”。
    此外,“飞地经济”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质量监管、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节能减排降碳等考核指标,由“飞出地”和“飞入地”协商确定、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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