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辱警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2018-01-17 08:28: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许辉

    针对近期多地发生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甚至辱骂殴打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近日专门派出工作组分赴山东、河南、湖南等地调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1月16日《法制日报》)
    1月2日,河南开封一名女司机对辅警纠正违章不满,掌掴辅警。之后辅警对其采取徒手控制措施,女子却反咬“交警打人”,叫来多人围殴辅警。这些袭警视频被传开后,群众义愤填膺:如果警察对自身的安全和形象都无法保护,对肆意辱骂、殴打以及造谣诽谤民警和辅警的行为都不能惩处,那执法执勤秩序还有何保障,还谈什么执法权威,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还有什么底气,又怎能给人们以除暴安民的信心?
    针对屡屡发生的袭警事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说,社会各界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与监督警察这3种观念。尊重警察就是尊重国家权威,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自己,监督警察就是监督国家公权力不被滥用。要求公安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也要保护民警执法权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民警、辅警常年处于执法执勤一线,每天面对大量矛盾问题和各种违法犯罪,压力大、任务重、风险高。保护一线执法者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执法权威,既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
    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无论依照哪条法律法规,都无法为肆意辱骂、殴打警察者开脱。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公安机关要有为警察依法履职撑腰打气的鲜明态度,建立起“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的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的责任体系。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对民警执法行为,只要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的,就要坚决支持保护;对恶意抹黑民警执法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置,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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