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决议
2018-01-31 08:26: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如下决议: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专门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的常设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其人选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法律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其人选由主任会议提名,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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