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2月27日,宅基地使用权人王五四(左)、宅基地资格权人方圣莲(中)、宅基地所有权人——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民委员会的代表孙秀宝在展示领到的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据悉,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旌德县探索农村改革的缩影。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旌德县近年来探索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改革工作。这一次率先在全省颁发了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表明该县在深化农村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