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经济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王莉
4月12日上午10时许,武汉市中山大道青岛路广场。一堂小学生“微班会”,拉开了江岸区一元街道宪法普及活动的序幕。
微班会上,鄱阳街小学刘承瑛老师从电影《战狼2》讲述的营救海外华人华侨的故事说起,让学生们谈一谈观影感受。“有一个强大的祖国,生命和安全才有保障。”“遇到危难的时候,国家可以保护我们。”孩子们踊跃发言。“国家保护公民,公民保卫国家,这种精神,源于我国的《宪法》。”刘承瑛话锋一转,详细讲解:“宪法第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见孩子们听得认真,来自周边8个社区的居民代表纷纷竖起大拇指。一元街道洞庭社区书记刘荣说,宪法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用这种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宣传宪法精神,更容易入脑入心。
时长20多分钟的微班会很快接近尾声。一元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邱建国,带领孩子们和社区群众诵读宪法部分章节。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广场上空回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学好宪法,用好宪法,就应该从娃娃抓起。”鄱阳街小学五年级(5)班班主任王燕萍介绍,学校在宣讲宪法的同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联系起来,增强孩子们的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让他们从小既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又积极履行好法律规定的义务。
武汉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罗仁亚表示,今年该市还将从江岸区开始实施的“家庭律师”签约制,逐渐向全市推广。签约的律师,除了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事务外,还将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在市民中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