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众质疑当作核查信号
2018-04-18 07:14: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 周磊
    针对沸沸扬扬的“鸿茅药酒事件”,国家药监局16日表示,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鸿茅药酒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广告不得误导消费者。
    这次表态对于廓清公众疑虑、推进事件进展,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此前,莎普爱思广告在被推上舆论风口时,鸿茅药酒的广告违法问题就曾被媒体提及,只是当时没有形成舆论场,没有受到重视。过去10年间,鸿茅药酒年均违法次数达263次?直至广州医生谭秦东发文称“鸿毛药酒是毒药”,结果遭遇“跨省抓捕”,鸿茅药酒的适用范围与广告违法等问题,才如拔出萝卜带出泥,一并呈现在舆论的探照灯下。我们在惊叹鸿茅药酒“广告轰炸”式的营销之道时,更应该反诘监管方面是否存在疏漏,违法成本在巨额收益面前是否太轻。
    解决问题与知道如何解决问题,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人们得以便捷地选择商品,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广告。但广告价值一定是建立在内容真实可信的基础之上。故意“夸大药品疗效”、模糊药品与保健品的边界、以隐秘手法打擦边球,这些意图避开监管触角的行为,不但容易误导消费者,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严重不负责。屡次突破广告投放底线的,恐怕远不只是当事企业的问题,利益链条上的每只蚱蜢都难辞其咎。一隅三反,药监部门必须跳出个案,深思和探讨背后的现象群与本质性问题,对整个药品广告业态进行全面清查。
    就事论事式监管和查处终究只是扬汤止沸,畅通的反馈渠道,是市场健康发展、优胜劣汰的关键。在网上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自然会付出代价;反之,如果被诉诸网络的主体自身漠视法律,也必然会受到相应处罚。从莎普爱思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等问题层出不穷,相关部门和企业须摒弃面对公众质疑的对立态度,把每一次质疑都当做核查信号,以数据和事实回应公众关切。
    人人都有质疑的权利,合法的质疑理应受到鼓励和保护。毕竟,在执法监管力量有限的语境中,舆论监督更加不可或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带病上路的药品危害甚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其“开绿灯”,甚至出动公权机关为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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