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刘剑飞
5月4日,河北省武安市官方发布了一条消息称: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市李利娟创办的民建福利爱心村依法予以取缔。一个荣誉等身的“爱心妈妈”竟然被刑拘,这种反差是如何造成的?(5月6日央广网)
从1996年开始,李利娟开始收养孤儿,号称收养过118名残孤儿童。连续多年“做慈善”,让她成为知名爱心人士,甚至成为感动河北人物。而正因为这一系列荣誉,当李利娟利用孤残儿童做出违法行为时,很多人敢怒不敢言,甚至一些部门也睁只眼闭只眼,导致她在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在一些地方确实会出现这种现象,一个人如果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获得了一些荣誉,有了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就好像被供上了“神位”,有了“护身符”。李利娟在当地口碑并不好,很多村民称“这边的人没有说她好的”,有网帖也指控其“恶行多端”。但长期以来,群众的这些反映甚至举报并没有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也没有人去认真调查核实。类似李利娟的“爱心人士”最终的形象坍塌,已一再对民间慈善事业敲响警钟:要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好的救助和安置,需要更严格的制度保障和监督管理,不能将对孤残儿童而言性命攸关的大事,建立在个人的“爱心”或“道德”之上。
在爱心光环的笼罩下,李利娟被包装成为耀眼的慈善明星。她收养孤儿的初衷也许值得称赞,但获得了巨大的荣誉和利益之后,她所管理的民间机构却长期游离于监管和法制之外,暴露出的是救济与收养方面制度的缺位,这也是这位“爱心妈妈”变质的主要原因。如果我们的福利收养制度更科学有力,日常监督更严格到位,李利娟就不可能长期违规收养儿童,利用非弃儿(婴)冒充弃婴骗取政府低保补贴等。“爱心救助”缘何变成诈骗手段,背后所凸显的问题比一个“爱心妈妈”的堕落更值得深思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