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2018-05-18 07:15: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聂国桥)省安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建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特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防汛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备齐防汛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部门、每个岗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应在重要位置修筑防洪堤,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加强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质灾害点、危岩体、采空区的监测;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及时封闭并设立警示标识,加强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严禁未经设计进行凹陷开采和顺坡开采,矿山公路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要进行清理疏通;要强化对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停产撤人,暴雨天气时禁止作业。尾矿库要在汛期之前降低库内水位,增大调洪库容;要检查库区周边有无违法采矿活动,库区下方和周边有无影响库区安全的采空区。石油天然气企业在进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修井等野外作业时,要严格落实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措施。
    通知强调,要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加强与国土、水利、气象、地质灾害监测中心、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发送灾害性预警预报信息,遇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下一步,省安监局将对部分重点地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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