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超龄农民工的权益
2018-05-18 07:14: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近日,江苏阜宁县78岁薛姓务工者遭遇欠薪,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除了被欠薪,一些超龄农民工还面临拿不到加班费、遭受事故伤害而无法获得赔偿等问题。(5月17日《工人日报》)
    @读者胡建兵:超龄农民工问题由来已久,屡屡发生,原因何在?超龄农民工与所在单位之间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处在一个模糊地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超龄农民工大多没有正式单位,干一天算一天工钱,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双方谈好条件,就在工地上做事。
    但根据有关规定,这些超龄农民工已无法办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使用超龄农民工,既免去了交各种保险的费用,又以年龄大为理由降低这些超龄农民工的待遇,欠薪是常事,甚至遭受事故伤害也无法获得赔偿。要维护这些超龄农民工的权益,法律必须加以明确,要么明确规定不得聘用超龄农民工,要么明确规定必须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既是对超龄农民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