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行政首长)责任制
2018-05-20 07:26: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
    2014、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我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2015年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有关副省长担任副组长、20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检查督办和考核评价等制度,2015-2017年开展了省对市(州)、市(州)对县(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有力保障了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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