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公告
2018-06-23 07:24: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因实施市重点工程汉江大道的建设的需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24日作出硚政征决字【2016】4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江汉四桥拓宽工程(琴台大道—京汉大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但坐落于武汉市硚口区红英巷9号被征收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毛林利已故,现依法享有该房屋征收补偿权益的权利人(下称相关权利人)不明确。为此,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7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前述相关权利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补偿决定书编号:硚政征补【2018】3-1),对该房屋实施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因无法直接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请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武汉市江汉四桥拓宽工程房屋征收指挥部(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405号,联系人:罗俊,联系电话:13329715188)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补偿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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