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优秀传统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实践,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协商民主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需要,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民主形式。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独特优势
我国协商民主建设是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从渠道看,包含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从内容看,涵盖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各协商渠道自身建设的相关事务等;从层级看,包括从中央到基层各个层级。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吸纳各党派团体、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广泛参与协商,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实现,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三、推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协商就要真协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面向未来,发展好各项事业,巩固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切实落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进一步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发展。
四、加强和完善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将协商民主要求贯穿党和国家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凝聚最大共识,形成强大合力,有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确保协商有组织开展、有步骤实施、有计划进行,推动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