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7-02 07:20:00 来源:湖北日报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清单中所列债务人的债权(截至基准日的本金余额、所欠利息)及相应担保权利、以及诉讼过程中追加保证人或查封财产后依法享有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下列清单中所列债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注:清单中债权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其中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已折合为人民币,债权基准日为2017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27-87815535/1898608717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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