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修复,守护绿色山城
2018-07-10 07:30: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鹏 通讯员 谭金星 实习生 黄夏

    7月盛夏,恩施市铜厂坡桃花园生态修复基地,市检察院和林业局生态修复专班的工作人员细心查看桃树挂果情况。
    这个占地183亩的生态修复基地,是我省创新生态修复方式的一次探索。

    人抓了、地秃了,怎么办

    恩施州,是享誉全国的“三大后花园”之一,拥有1882万亩林地。但较高的森林覆盖率,也让不少人将贪婪的目光盯上了森林。如恩施市检察院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滥伐盗伐林木案件占比较高。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打击不可谓不尽力,但“人抓了、款罚了、地秃了”的现象依然存在,怎么办?恩施市检察院引入“诉前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承担恢复环境的义务。然而,由于当事人缺乏技术,补植的苗木成活率不高。此外,一些原生环境遭到破坏后,已不再适合植被生长。
    生态修复,亟待寻找新的出路。

    打造生态修复2.0版

    去年3月,省检察院下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对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赔偿损失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提出了新思路,这让恩施市检察院找到了突破口。
    该院通过与当地林业局调研论证,在全省首次提出“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让涉案主体按标准缴纳赔偿款,再利用这笔赔偿款打造生态修复基地。
    “选定若干补植复绿的固定场所作为生态修复基地,再通过资金的统一划拨与使用,引入专业市场主体进行造林和管护,将以往个人零星分散的补植复绿转换为有计划的专业生态修复。”该院副检察长王世彦介绍。
    这一思路得到恩施市委市政府的肯定。该市出台《林业案件中“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缴入标准方案》,确定了城区4个生态修复基地选址,总规划面积298亩。
    去年,恩施市收到各涉案单位、人员缴纳的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799万元,已全部投入4个生态修复基地的补植复绿。其中,铜厂坡桃花园基地今年3月投入建设,预计年底竣工,将会种下1.1万株桃树。

    修复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恩施市一所学校在建设中非法占用林地,之后不但缴纳了30万元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今年3月植树节,还组织20多名教职工到铜厂坡桃花园参与了植树活动。
    7月6日,该校负责人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我们做错了,通过这种方式,不但教育了全校职工,教师们还会将绿色发展理念传递给下一代。”
    铜厂坡沿线的老百姓,也盼望着基地早日建成,“桃花开了,游客来了,肯定能带富我们的生活。”
    对此,恩施市检察院检察长詹晓红说,把生态修复基地建在市民“家门口”,更能彰显效果。下半年,该院还将持续发力,多维度探索“生态修复”的恩施经验。
    “‘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曾经是我们面临的难题。恩施市用‘破坏生态环境赔偿款’打造异地修复基地,这种探索很有新意。”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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