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省纪委监委7月16日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贺盛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贺盛有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隐匿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盛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