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6号),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18〕14号)精神,经全省各地人社(公务员)局、检察院逐级审核推荐,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将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基层检察院作为集体一等功推荐对象;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乔富粤等2名同志作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张琴等6名同志作为个人一等功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 黄小为
联系电话:027-67888610 027-87235687
电子邮件:647803150@qq.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湖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编:430071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