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磊
日前,工信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行动重点整治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骚扰电话如同“牛皮癣”,让人既糟心又无奈。午夜时分,电话骤响,听到的却是电子语音广告;午睡正酣,接起电话,那端却传来“您需要商铺吗?”“您需要保险吗?”哪怕接听后马上挂断,在一天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几十个的攻势下,也会对个人正常生活构成干扰。在信息泄露依然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不同领域的商业营销类电话轮番上阵,完全不会顾及用户意愿。
“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严禁在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仍向其拨打营销电话……此番治理行动,不再是工信部的单兵突进,也并不拘泥于基础通信领域,而是多个部门联动出击,在更广泛领域铲除骚扰电话的生存空间。堵住公民信息泄露的源头,摘除电话推销骚扰的毒瘤,既要有闯关夺隘的坚定决心,更要有可知可感的治理成效。
治理骚扰电话不是小事,而是关乎公众信任的大事。早在十几年前,电话骚扰问题就已显现,治理行动也是接连不断,但给人的感觉并未变得耳根清净,反倒是各种商业营销电话呈爆发式增长。这种无视法律、无视公众利益的黑色产业还要猖狂到何时?通过电脑网络的“机打推销”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六年前就有的定论。可年复一年,营销式骚扰电话为何“屡拒不绝”,“精准投放”的骚扰电话谁打的,骚扰电话到底谁来管,类似的疑虑未曾消弭。倘若治理效果不彰,甚至跌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怪圈,势必会影响个体对社会治理水平的预期和信心。
专项治理的成效如何,公众的切身感受才是最好的度量标尺。为期一年半的治理行动,会否铆足公众信心,也有赖于时间和实践的检视。面对这个顽瘴痼疾,为了防止治理效果短期化,实有必要将联合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制度化,再将其镶嵌到日常运营系统之中,从根本上杜绝骚扰电话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