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蒋长顺、蔡明仪)盛夏时节,阳新县富水水库和王英水库内,碧波荡漾,绿意盎然。“曾经随意排放的污水没有了,随处可见的塑料垃圾也不见了。”居住在富水水库边上的老郑见证了饮用水源从污染到治理的全过程,他感慨,“多亏了检察院,咱百姓的饮用水安全有了保障。”
今年4月,阳新县检察院干警在全县开展饮用水安全问题公益监督活动中了解到,该县两大饮用水源地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富水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倾倒入饮用水保护区内,导致富水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大畈镇上游以及慈口乡、广厦乡街区码头边水面漂浮物多,水污染严重。王英镇毛坪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饮用水水源区范围内生产经营、设置排污口,造成王英水库水源受到污染。
据悉,王英水库、富水水库承载着大冶市、阳新县、咸安区300余万人生产、生活用水重责。怎样才能保障跨区域300余万市民的安全饮水?
该院组织干警多次深入两个水库,分析研究饮用水源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收集、固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证据。随后,该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分别向王英镇镇政府和富水水库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职,清除该地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污水等污染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相关部门已制定整改措施,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发现可能影响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其他非法活动依法整治。当前,两个水库水质正逐步好转。
下一步,该院还将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并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形成保护合力,改善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让沿江老百姓共饮洁净的长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