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司法技术专家库的公告
2018-08-06 07:30:00 来源:湖北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实际,为贯彻落实“两大诉讼法”,充分利用我省社会优质技术资源服务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司法技术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定分步建立司法技术专家库,首批建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以下简称“四大类”)司法技术专家库。
    我省范围内从事“四大类”专业的专家、学者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申请加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家库的,请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报名公告并按公告要求进行申报。打开网站方式:输入中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或输入网址www.rmfysszc.gov.cn打开网站窗口,然后点击“湖北”进入湖北分页面“工作公示”栏目即可查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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