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描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愿景,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具有成熟哲学方法和鲜明实践特色的治理法治理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首先,凝聚共识,准确定位。在推进“四个体系”(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必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快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置入新时代战略目标任务的大局之中来谋划,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推进,营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增强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打造“三共”格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其次,联动融合,增强治理活力。以信息化为支撑、网格化为平台、人本化为主导,推动“公共安全网络保障治理”;创新以基层社区党建融合为纽带,推动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结对共建、交叉任职、活动共联的“综合效用型治理”;推行以政法综治机构为主导,综治联席单位和基层社区党组织为主体,搭建线上线下收集综治信息研判、社会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公共安全与社会服务跟踪督办统筹协调工作平台,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动协作型治理”,等等。
其三,开放共治,推动良政善治。一方面,政府需要破除传统等级特权观念和固步自封的思维,增强平等合作意识、政社合作意识、开放共治意识、市场竞争意识、依法治理意识,善于组织调度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善于通过制度创新消解传统管理体制对社会组织生成发展的障碍,形成权责明晰、依法自治的内控式协调约束机制。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和群众则需破除“看客”心态和依赖意识,增强自觉参与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既优化自身事务治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好氛围,又挖掘自身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潜力,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政社合作共治与政府良政善治。
其四,依靠人民,扎根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最高价值选择,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社会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其具体路径包括:发展完善村(居)委会基层自治组织运行机制,提高其自治能力;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决策机制建设等等。
其五,运用法治方式,提高治理效能。
创新社会治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能力。一方面,要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建成法治政府实施方案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另一方面,需建立健全“外脑”制度,提升党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再一方面,建立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增强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
其六,运用大数据,提高智能化水平。
必须强化战略意识、大数据意识、“云平台”意识,打造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的“云湖北”“云城市”“云社区”的大数据平台;开发与制定统一开放、共享应用的数据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收集、开发、应用、服务的现代管理体制;改革现代信息资源管理服务与安全保障体制,探索建立适应执政、立法、行政、监察、司法、法律监督、社会组织自治、政社合作共治、国际开放合作交流的信息资源管理服务与安全运行机制。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