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地有声为担当者担当
2018-08-23 07:25:00 来源:湖北日报
    □ 王才忠
    近日,湖南长沙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七起典型案例,及时为被举报不实的干部澄清正名。这种实实在在为担当者担当的做法,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一段时期以来,少数干部中出现了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建立科学完备的容错纠错机制,没有做到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又理直气壮地为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从而挫伤了一部分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对一些诬告陷害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查处,没有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使得一些干部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到了闯险滩、啃硬骨头的关键时刻,干事创业需要一股狠气、锐气和朝气,需要各级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动一些人的灵魂和“奶酪”,但这样往往会“得罪人”或者引来误解。如果仅仅是误解,随着时间推移和改革成果的分享,干部的敢作敢为终会得到人们的理解;但如果得罪了一些既得利益者,他们往往不会就此罢休,甚至会以诬告诋毁来泄私愤。如不及时对此澄清纠正,既伤害了敢于担当者,更延缓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上述长沙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有的因对损害国有资产收益的拖欠行为勇于说“不”而受到错告;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有的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敢抓敢管而受到质疑。这些干部就是敢于担当,将一些非法利益诉求、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却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为这些敢于担当的同志澄清事实、及时还之以清白,就是为担当者担当的生动体现。为担当者担当,不仅要写在文件上让广大干部知晓,更要实打实地体现在行动中,让担当者真正有“获得感”,从而彰显正向激励的示范效应。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贵在及时、公开。一些人之所以要恶意举报,就是为了在短时间内“搞臭”、“搞倒”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相关部门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及时予以澄清,就会打破他们的如意算盘,极大地保护担当者。对澄清的问题及时通报,既可让各种猜测、谣言止于公开,也是对造谣、诬告者的一种强烈警示。
    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办公厅近日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以切实行动为担当者撑腰,激荡敢于担当的凛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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