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搜救”也须坚守生命至上
2018-08-23 07:25:00 来源:湖北日报
    □ 丁家发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希望减少类似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8月22日《新京报》)
    稻城亚丁景区实施有偿搜救制度,分不同区域“明码标价”,确实对一些不走寻常路的游客有一定震慑作用,在网上也得到了绝大多数网友的赞同与支持。据景区工作人员介绍,每年会有800多徒步穿越者经过景区,其中10月份是高峰期。近年来有大量游客私自组团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虽然景区有禁止性规定和警示措施,但还是有不少游客任性去“探险”。景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搜救工作,如果搜救费用全部由景区来独自承担,肯定是不合理的。
    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此,“有偿搜救”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也很有必要性。同时,“有偿搜救”也千万不能变成“见钱才救”,或以“有偿搜救”为借口不积极作为,耽误宝贵的施救时间。尽管实施了“有偿搜救”制度,也必须坚守生命至上原则,在游客遇险的第一时间进行紧急施救,然后再和获救游客协商“有偿”的问题。因为有制度在先,并且已“明码标价”,游客在获救后如果拒付相关搜救费用,景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损失,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给后来者以警示和教育。在此前提下,以“明码标价”来倒逼游客遵纪守规,不失为一项有效的管理举措,值得其他景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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