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利剑催生“自首效应”
2018-09-05 07:41:00 来源:湖北日报
    宛诗平

    9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河南省纪委监委的消息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段玉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近期纪检监察部门发布的官员被查通报中,“投案自首”已成为一个高频词。今年7月底以来,选择主动投案的问题官员有省部级,有厅局级,也有县处级。有媒体评论称,在反腐高压震慑之下,“自首效应”正在形成。
    仅8月以来,除了段玉良,公开报道中选择投案自首的官员还有河北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河南焦作副市长魏超杰,吉林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刚振涛,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政协主席张建国,湖北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湖北武汉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钟鸿刚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高举反腐利剑,形成强大震慑。问题官员“扎堆”选择自首,一方面是因为贪腐官员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消除其侥幸心理。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执行处处长郭文纬接受采访时表示:“反贪污发挥阻吓作用的关键不在于刑罚有多重,而在于贪官认为他们有多大的机会被抓到。如果一般的官员感受到,一旦他贪污腐败了,被抓的机会超过50%,那就成功了,就有阻吓性。”查处率越高,对贪官的震慑力越大,贪官就越少,反之亦然。反腐倡廉要想取得成效,必须在提高查处率上做文章,切实激起贪官自首的涟漪效应,这样才能有效提高“阻吓性”,逼着问题官员主动去自首。
    另一方面,按照监察法的规定,嫌犯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可以从宽处罚。对主动投案者从宽处罚的制度设计不断完善,也是更多问题官员选择投案自首的重要原因。现实中,一些失足官员已经惶惶不可终日,但缺少的就是“临门一脚”的勇气。如何体现“自首、坦白从宽”的政策,让腐败官员打消顾虑,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显示出司法的诚意,应成为司法机关努力破解的课题。让走入歧途的官员能够尽快直面自己的罪行,与其负隅顽抗到底,不如早日投案自首,回头是岸,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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