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并不是“放权、放人、放资源”这么简单
2018-09-08 07:32:00 来源:湖北日报
    □ 容志

    20年来,“单位重心”向“基层重心”的转换一直在持续,“街居制”的职能、责任、规模、人员和财力都在不断扩大,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相比计划经济时代有了重大提升。但另一方面,这一过程也并非是完全单一线性的。由于一些制度安排以及横向监督的制度缺失,资源和权力常常处于“收”和“放”的张力中,当强调“活力”时,权力会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基层,而当强调“规范”时,权力又会通过“条线”进行上收。如此起伏,以保证基层“有权、有人、有力”为目标的治理重心下移并未完全到位,基层政权“小马拉大车”、人才缺乏、组织虚弱涣散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许多大城市的城乡结合地区,甚至出现基层政权超负荷运作、社会脱序以及公共服务资源严重匮乏的现象。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就不能重走简单扩充基层人员编制和队伍的老路,应该在切实“放权、放人、放资源”的基础上,就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谋划、探索和突破。在我看来,可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通过重心下移弥补“单位制”消解后的地方治理空白,特别是自主性治理架构的缺失,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通过重心下移弥补“条块分割”造成的管理缝隙,克服管理“碎片化”倾向,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三是通过重心下移弥补基层共同体的缺失,重塑基层社会的公共理性和公共精神,推动基层公共空间的良性生长和发展。(摘自8月20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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