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饶纯武、通讯员徐飞、李玮)武汉交警发布,9月6日起,集中整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路行驶安全隐患。
9月6日下午3时许,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巡逻至利济南路时,发现一男青年驾驶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将他拦停教育。当日下午5时,在前进四路民主一街路口,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发现一名小女孩骑行平衡车,立即上前予以制止。
随着城市道路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不断增多,近年来频频引发交通事故。武汉交警提醒,有些电动平衡车,最快速度可达30公里/小时,但无刹车系统,全靠身体倾斜控制前进和后退,如在机动车道上“祼奔”,容易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碰撞。
武汉交警表示,包括电动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无牌无证,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同时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其只能在封闭小区道路和室内场地等有限范围内使用。根据相关法规,在城市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将被处以10元罚款。9月6日起,对滑行工具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武汉交警将展开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