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赵志刚、通讯员陈永秀)违规发放物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利用职务之便为子女谋私利。近日,黄石铁山区纪委严肃查处区环保局三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黄桂芳和区环保局副局长祝卫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胡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收缴相关人员违纪所得。
2017年6月,时任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桂芳安排办公室主任胡涛购买值班所需物资。胡涛花费7252元购买一批物资并在单位报销,其中实际购买值班物资1495元,另以值班物资的名义购买洗衣液等物资作为福利分发给全局工作人员。黄桂芳、祝卫斌未履行监管审核责任,未对该行为予以制止,反而在报销单上签字同意。
2017年10月,区纪委要求区环保局提供东方山水库水质监测报告。黄桂芳接到通知后,以区农林水利局是东方山水库主管单位为由,拒不执行。11月1日,区纪委给区环保局下发书面督办函,黄桂芳收到督办函后,在明知水质监测是区环保局职责的情况下,仍拒不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造成区委安排的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
2017年2月,因工作需要,区环保局需增加1名协警负责浏览监控视频,查找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副局长祝卫斌利用临时主持区环保局工作职务之便,违反程序,直接安排其在区交警支队任协警的女儿担任此项工作,并通知财务人员按雇用人员标准发放工资,为其女儿谋取私利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