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2018-10-13 07:46: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鹏 通讯员 刘怡廷

    “有检察机关护航,我们要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京山市某机械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得知检察机关对其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后,在公司发出全员创新动员令。
    去年12月,京山市公安局以张某某非法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活化器,涉嫌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涉案活化器属该公司生产的二氧化碳致裂器的配套设备,整套设备已于2017年取得2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鉴于该案涉及新型专利,京山市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明晰该项新型技术原理,反复就案件定性、爆炸物界定、主观恶性等问题进行探讨,最终审查认为,二氧化碳气体爆破技术系我国尚在研究和完善的新型技术,涉案活化器定性为“爆炸物”的依据不足,张某某主观上亦无“非法制造、销售”的故意,本案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罪名不能成立,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省检察院认为,本案中,京山市检察院准确把握“爆炸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界限,依法维护创新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企业是创新创业主体,如何服务企业,让他们卸下包袱、安心工作,湖北检察机关正在行动。
    在崇阳,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诈骗某科技公司价值66万元的钒氮,卖于河北某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并将所获赃款挥霍一空。后孙某某被抓获,但经济损失却没有追回。崇阳检察院迅速查明,张某某在明知该钒氮为犯罪所得的情形下予以购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崇阳县检察院依法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立案侦查,成功将张某某追捕到案,并督促其全额退赔所得赃款,为企业挽回全部损失。
    在蕲春,45家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小企业,长期从事废旧颗粒加工和破碎、小电镀、小造纸、小钢(炼)铁和门花加工,大量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渣,严重侵害周边环境。蕲春县检察院分别向蕲州镇政府、漕河镇政府和县环保局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蕲春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专门处理关停企业的垃圾工作,并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筹建高标准、大规模的塑料垃圾回收、加工企业。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意义重大,湖北检察机关将担当尽责、持续发力,依法保障、周密服务创新发展,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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