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有痛感 原创才有活力
2018-10-25 07:31:00 来源:湖北日报
    肖擎

    近日,新华视点报道,随着相关部门对抄袭、剽窃的打击力度加大,一些自媒体采取更加隐形的侵权手段,通过将他人原创摘编整合“洗稿”,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在网络上,“洗稿”问题时有披露。“洗稿”到了形成地下产业链的地步,足以说明,其涉及的人数、资金,不会是一个小数字。更进一步说,产业链会嵌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肌理,洗稿地下产业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负面影响,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知识创新创造活力的危害,更是需要重视的深层问题。
    互联网时代,一个人不可能在真空中写作,在网上发表文章、表达观点,难免会借鉴、参考他人成果。但借鉴、参考变成堂而皇之或者费尽心思拿未经别人允许的东西,进而牟利,这就违背了知识获取和分享的本义。洗稿是篡改、删减、拼凑别人的原创内容,将其“洗”成看似全新的东西,抄袭的形式更“高级”,侵权的方式更隐蔽。这样的“高级”和“隐蔽”,使得洗稿难以轻松界定,给查重软件识别认定增加了难度,也给缺乏相应约束条款的法规出了难题,这正是现在“洗稿”虽为原创者和公众厌弃,但如何有效治理仍不容易的重要原因。
    治理不易,但并非只能任其“悄悄生长”。
    从社会层面来说,现在围绕“洗稿”等侵权现象已有诸多讨论,社会共识在凝聚,被侵权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也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背后的问题。制定行业公约、平台机制的优化、技术应对的可能性,各类探讨,不论其现实操作性几何,对开思路、定措施都大有裨益。
    从国家治理层面来说,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必然要面对也必须破解凸显出来的各类侵权新问题。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自媒体’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和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抄袭剽窃等侵权现象”明列其中。
    知识产权的本质,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财产权,是原创者的知识财富。保护不是封闭,而是为了更好地分享知识。侵权无论怎样变换形式,花样翻新,都应当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探照灯之下,共识不断凝聚,行动上不断探索,让侵权有痛感,原创才能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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