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山区人民政府(青政【2017】24号)房屋征收决定,青山区“三旧”改造16街坊房屋征收项目于2017年8月18日正式启动征收工作,签约期限已于2017年11月17日届满。现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已进入尾声。但尚有部分被征收人仍未与征收管理部门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尽快完成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维护大多数被征收人的权益,请下列被征收人(催告名单)于2018年11月6日前至18街房屋征收项目部(地址:武汉市青山区18街20门旁,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15071174631)洽谈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我办将报请青山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青山区“三旧”改造16街坊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青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