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理略)日前,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接投诉,黄冈黄梅县濯港镇三社区与伍沙村1组交界处有一养猪场,其产生的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接到信访件后,黄梅县立即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养猪场设计规模存栏1000头生猪,未完成建设即投入养殖生产。该养猪场每天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后进入沼气池,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但在该养猪场周边可以闻到恶臭气味。
经过核实,该养猪场未安装干湿粪分离机,冲洗猪栏污水、粪便全部进入沼气池,沼气池产生的沼液、沼渣进入沉淀池。因附近农户要求沉淀池留有活动盖板,以方便用作农家肥还田利用,致使粪污未能全封闭,从而造成恶臭气味大的问题。
黄梅县环保局针对该养猪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6万元。同时,责令该养猪场按畜禽养殖技术规范制定有效方案进行整改,确保本月底前完成。
此外,黄梅县濯港镇纪委已启动问责程序,对该镇分管环保工作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对分管畜牧和环保工作的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县环保局和县畜牧局对负责濯港镇监管工作人员分别在各自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对基层负责人进行约谈,后续查出问题将依纪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