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01-10 11:19:00 来源:湖北日报
    (2019年1月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静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静同志辞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