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文显
“未来法治”已成为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未来社会是智能(化)社会。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牵引人类社会跨入了智能社会。与此同时,法治和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也迅速呈现出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未来社会是共享社会。进入21世纪以来,现代信息科技创造了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是典型的共享经济。同时,新的信息科技也助推了数字自由和数字民主的发展,使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新的可能和保障。共享经济和共享社会正在成为现实。
未来社会也是风险社会。风险丛生、风险叠加、风险度高是未来社会的显著特征。在社会风险当中,最大的风险当属科技风险。除了技术风险,公共风险和管理风险也是很大的。预防和控制风险将成为未来社会的根本任务。
如果说人类社会还将有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的话,那将不是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暴力革命,而是规制“数字帝国”的法治革命。面对科学技术的双刃剑以及由信息技术引发的风险社会,必须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开发运用置于法治的规制之中,使之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将其对人类有利的一面发挥到极限,而将其对人类有害的另一面及时拦截于外。这是法学界、科技界和信息科技企业的共同使命和责任。希望法学界主动地与科技界和企业界协同,以人类利益为目标,以人的主体性为本位,以构建智能时代的伦理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为己任,加强对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的创新发展及风险挑战的前瞻性研究和约束性引导,确保新技术更加公正、安全、诚信地运用,更加有效地预防风险、控制风险、应对风险。(摘编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