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要求,我省组织对纳入《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地表水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估,现将2018年1至12月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我省11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105个,占92.1%;水质符合Ⅰ~Ⅲ类的断面98个,占86.0%;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2个,占1.8%。潜江市、黄石市、孝感市、随州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天门市、仙桃市、恩施州、鄂州市等12个城市水质优良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咸宁市等地水质优良目标完成情况较差。倒水龙口等断面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各地断面的具体名称、水质目标、达标时限和水质情况详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http://hbt.hubei.gov.cn)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