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
2019-03-13 07:46:00 来源:湖北日报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2日下午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清理历史性积案化解执行难

    刘贵祥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他说,三年来,人民法院清理了一大批历史性积案,对历史性的、多年前的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录入到信息化案件系统中,然后再进行筛查,凡是有瑕疵、不符合结案标准的,重新查控财产,重新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予以进一步化解和解决。
    他表示,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如建立网络化财产查控系统、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出台失信名单制度等,来破解执行中的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等难题。
    刘贵祥表示,针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及执行作风不端、执行纪律不严等现象,人民法院打造了信息化数据铁笼,实现对执行案件的全方位监控。还制定了50多个执行方面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严格约束执行权的运行,控制执行权的滥用。

    争取今年年底提交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刘贵祥表示,尽管“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在有些地区、有些方面执行难依然存在,甚至还比较突出,实际上“我们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还是心中有数的”。
    他举例,以信息化建设来说,虽然我们建立了网络查控系统,但实践中存在着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的情况,虽有网但捞不着鱼,这是个短板。另外,查控系统还存在运行不畅、部分信息不准确的现象。
    刘贵祥表示,有些地方还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现象,同时还有许多历史性的案件没有彻底消化等,因此必须咬定“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个目标不放松、不懈怠、不动摇。
    他介绍,下一步要推进完善强制执行的立法体系。目前,民事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规划,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锣密鼓地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争取在今年年底将草案提交审议。
    在执行工作中,对企业的执行有时会面临两难。刘贵祥表示,对法院来说,在采取查封等控制措施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界限。绝不能明显超标查封,能活封的不要死封,尽可能采取对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执行方式。不能把民事纠纷当做刑事犯罪去处置。“在执行程序中,法官要有充分的考量,要追求最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他说。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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