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下乡”不能成为脱缰野马
2019-03-22 08:03:00 来源:湖北日报
    □ 斯涵涵
    一家企业向一个村子租用了1000多亩地,名义上准备建设狩猎场项目,实际上却是借乡村旅游的名义大搞房地产开发,兴建别墅出售。但别墅销售不佳,企业难以收回投资成本,农民也无法收到土地租金。最终,该项目的投资者先后换了三拨,狩猎场没有建成,烂尾现状依然无法改观。(3月21日《工人日报》)
    近两年,中央相关文件多次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然而,资本下乡的乱象也常见诸报端:申报项目后却无心经营,以此谋取国家涉农补助和项目扶持资金;以发展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名义跑马圈地、圈而不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一旦经营不善就会毁约、弃耕、跑路……既损害了农民利益,又给农村留下一堆乱摊子。还有的产业发展未能反哺农民,农民就业机会没有明显增加,经济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出现了“热投资、冷农民”的现象,与乡村振兴的目标南辕北辙。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带来了激活土地资源的机遇,也给乡村振兴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还是要依靠当地农民,如果监管乏力,任由资本急功近利甚至唯利是图,成为一匹脱缰野马,势必伤害农民、农业。
    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工商资本下乡虽然促使乡村环境、公共设施等得到显著改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资本思维凌驾于农民利益之上。要通过政策设计,让投资者、下乡企业与当地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设置准入条件,让投资者与当地农民分享收益,努力实现相关企业与农民共赢,广袤田野才能万物生长,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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