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玮张衡)作为中部唯一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截至2016年11月30日,湖北二级市场配额成交总量2.89亿吨,成交总额68.57亿元,分别占全国的80%和83%,已成为全国最大、全球第二大碳市场。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温兴生建议,湖北应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碳交易中心和全国碳金融中心,加快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步伐。
控排企业直接获益超2.5亿元
目前,全国“7+2”个碳交易试点地区为建成全国碳交易中心竞争激烈。湖北要想脱颖而出、拔得头筹,必须切实解决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温兴生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产品类型较为单一,市场套期保值和风险规避功能未充分发挥;政策存在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投资人参与市场的积极性;碳金融创新支持力度较弱;机构参与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通过试点碳市场,湖北省控排企业通过减排直接获益超过2.5亿元。“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必须和湖北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拥有坚实的经济和市场基础。”温兴生说道,在实现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目标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碳市场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实现节能降碳、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共赢。在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通过碳市场及其价格信号,助力传统产业低碳化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深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开展政策和交易制度体系培训
同时,湖北应出台一些直接激发和鼓励广大节能、低碳创新企业发展的政策,直接调动从事节能、低碳技术创新、研究等企业的积极性,推广提高能效的颠覆性低碳创新技术。
温兴生建议,可组建由国内具有较大影响、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组成的智囊团队,对碳交易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和交易制度体系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技术、会操作的专业人才。
省人大代表马哲军--
打造“城市矿产”开发“湖北模式”
本报讯(记者刘迅)目前,再生资源产业是全球发展速度最为迅猛的绿色朝阳产业之一,被形象比喻为“城市矿产”。昨日,省人大代表马哲军建议,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应抢抓机遇,整合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在全国抢先建成有影响力的“城市矿产”开发“湖北模式”。
“城市矿产”在发达国家早已开始尝试。如美国把再生资源产业作为重要战略性产业,年产值约2360亿美元,与汽车产业相当,并有望成为美国第一大产业。马哲军说,开发“城市矿产”,是缓解资源瓶颈约束的有效途径,“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弃资源,若能得到有效利用,将可替代部分原生资源。”
据了解,“城市矿产”利润相当诱人,如一吨电子板卡,可分离出286磅铜、1磅黄金、44磅锡,仅1磅黄金就价值两万余美元。
“在深挖‘城市矿产’上,湖北有独特优势。”马哲军说,2013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总值5716亿元,湖北占比超过1/10,约600亿元,产业规模、技术创新等多项指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前,湖北已获批三个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武汉、襄阳、荆门、宜昌等4个城市先后被商务部批准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此外全省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30家,以中国再生资源发开发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再生资源行业龙头涌现。
“湖北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承担‘两型社会’、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使命所需,也是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形式所迫。”马哲军说,“十三五”期间,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应抢抓机遇,建设成为立足武汉、服务湖北、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城市矿产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专业化运作,推动城市矿产与资本、资本与产业对接,打造可供全国借鉴的“湖北模式”。
对于未来,马哲军希望至2020年,武汉力争实现交易所交易量达到400万吨以上,交易额达到150亿元以上。他建议,用3年左右时间,加快交易所建设,做大做强湖北省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进入交易所交易、扩大交易所影响力。在未来,把湖北打造成为辐射中部的再生资源产业和城市矿产交易中心。
省人大代表刘晓娟--
支持罗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本报讯(记者郑玮)省人大代表刘晓娟介绍,罗田县是湖北境内唯一的自然保护区——大别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主体区,是三大国家及公园所在地,在生态发展上,已经形成生态农业、林果业、中药材、畜牧业和生态旅游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目前罗田绿色GDP占比超70%,农民人均来自生态建设的收入超过60%。
刘晓娟建议,推进绿色发展需要加强“要素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在绿色产业上的创新,以罗田“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例,探索生态公益林林权抵押制度创新,对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省市县统筹耕地占补平衡。
同时,支持罗田县开展碳排放权和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生态环保指标作为示范区年度综合实绩考核的重点。
省人大代表、华新水泥总裁李叶青--
用碳排放来推动去产能
本报讯(记者刘迅)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抢抓政策和市场的窗口期,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去产能。省人大代表、华新水泥总裁李叶青建议,建立行业过剩产能退出机制,设立行业“自给自足”的专项调整资金,使想退出的企业有路可退。
“一是碳排放控制法。对合规的企业按年度进行碳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超配额的企业和没有碳排放指标的违规项目如若生产,必须购买足额的碳排放指标。”李叶青说,产能难以发挥的企业,也可将限产或产能退出所节约的碳排放量进行交易,其收益作为限产或产能退出的补偿。
李叶青建议市场自然淘汰法,由行业所有企业共同建立“去产能”基金。以水泥行业为例,所有企业每吨水泥及外销熟料每年缴纳15元作为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偿资金(销量根据企业用电量及销售税票核定),该补偿金建议由国家指定单位统一收取、管理、核准发放。
企业自主选择继续运行或主动退出。若企业自愿选择退出,由发改委和工信部门进行公示与核准,根据生产线建设批文核定的产能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由国家指定单位负责发放。确认退出的企业,其主机设备必须拆除。
“这样既可保证过剩产能退出机制的建立和持续运行,还可减轻国家节能减排和去产能的财政负担。”李叶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