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东西湖部分区域纳入禁鞭区
2017-01-21 10:36:00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智宇通讯员王威陈龙路东)地下室存放27盘鞭炮,男子依法被行政拘留5天。昨日,全市禁鞭工作会议通报我市今年首例涉鞭违法行为。会上明确,今年黄陂区、东西湖区部分区域纳入禁鞭区。至此,全市中心城区、新城区都设置了禁鞭区。

1月份以来,武汉警方在全市开展禁鞭宣传、清查行动,重点检查花圈店、鲜花礼品点、婚庆礼仪公司、殡葬服务公司、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1月10日,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街派出所在开展禁鞭安全检查时,发现临潼大道一无名花圈店的地下室存放有27盘鞭炮。店主吴某承认,准备在春节期间私下售卖牟利。民警当场收缴鞭炮,吴某经审查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市公安局治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1月至12月,全市禁鞭区内共接涉鞭警情12起,较2015年同期下降33.3%。同时,随着各新城区逐步禁鞭,广大市民对禁鞭的认同度不断提高,2016年新城区烟花爆竹采购数量同比下降16.2%。

长江日报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市禁鞭区域将进一步扩大,覆盖全部中心城区、新城区。

市禁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12月9日新修订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后3年,一些新城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先后设置禁鞭区域,如蔡甸区蔡甸大道沿线的城关、新农、后官湖等;江夏区纸坊、大桥、庙山、藏龙岛等;新洲区邾城街等。

昨日会议上明确,黄陂区自今年1月1日起,前川街、滠口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商贸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实施“禁鞭令”;东西湖区在原有禁鞭区域吴家山、常青花园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径河街全境为禁鞭区。

警方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1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行政拘留。同时,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10举报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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