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能落户尽落
2017-02-10 07:31:00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公安部9日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会议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实现市民梦,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对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努力做到能落尽落,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

“城里人”和“乡下人”

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表示,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已研究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

——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

——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居住证制度加快落地。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重点群体能落尽落

据了解,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片面的认识,有的地方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对政策要求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落户手续繁琐、群众办理落户不方便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切实解决。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实现市民梦,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黄明说,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总体要求,首要任务就是要在“落户”上下功夫、做文章。

按照改革部署要求,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

——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

落户统计要逐人核查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正处于政策落地的关键期。黄明表示,要始终坚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准确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统筹改革的力度和推进的速度,又要注重改革的质量和实际效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公安部提出,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同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据新华社

背景>>>

农业户口退出历史舞台

农民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随着北京市去年9月出台《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国31个省份户籍改革方案均已出齐。这些户改方案中,均明确取消农业户口,这标志着包含多重情感与内涵的农业户口,已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我国自1958年开始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专家分析,取消农业户口,并非农业户口全部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只是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为今后逐步打通城乡二元鸿沟,实现社保、教育、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下基础。因此,农民实际权益并不会发生变化。

“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统一后,没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只有地域区别。”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目前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

随着城镇化推进,不少地区城市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也已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开放。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7.1万,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80%。除义务教育外,四川、重庆、浙江等地,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据半月谈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