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设房地产调控会商制度 形成监管合力
2018-04-02 08:55:00 来源:长江网

  据新华社3月30日报道,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决定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制度,将共享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共同加强市场研判和政策研究,指导各地制定和调整调控政策,并联合监管房地产市场中的风险和问题。

  根据会商制度安排,由湖北省住建厅、国土厅、人行武汉分行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省级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必要时请武汉市房管局负责人参加。同时,各市、州也建立相应的会商工作小组,并指导所辖县市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此外,会商制度要求省级会商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商会议,或针对突出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商会议。省级会商领导小组成员每月15日前,互通共享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认真落实会商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研究需要提请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会商的事项。

  据悉,会商制度主要包括加强市场研判、加强政策研究、加强风险防控三方面。

  省级会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的监测和共享,共同研判会商房地产市场形势,并会商研究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指导市级会商工作小组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调控政策,加强各部门政策的协同性。

  同时,会商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问题和风险,指导市级会商工作小组在预售许可、土地竞买、购房融资等方面加强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责编: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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