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暴涨 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售房违规
2018-08-09 09:51:00 来源: 武汉晚报

  2016年8月,西安市民陈女士一次性支付166万余元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购买了紫杉庄园房屋一套。两年后,在房价飞涨的背景下,开发商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天公司)以当时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业主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6月8日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判决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效。

  据报道,2016年4月25日,李女士与闻天公司签订《紫杉庄园内部认购合同》一份,认购其开发建设的位于长安区兴隆街办西沣路以西紫杉庄园项目商品房。双方在认购合同中约定:认购房源销售总价172万元;李女士选择总房价款100%付款比例,根据付款比例,开发商给予总房价款7折优惠,优惠后总价120.4万元。当天,李女士即缴纳120.4万元购房款,闻天公司出具了收据。

  据购房者说,今年2月初,他们不仅没等来办理购房手续的通知,反而相继收到了开发商发来的《关于处理紫杉庄园内部认购合同的告知函》,称双方当初所签认购合同依法应为无效,要求购房者在收到函件三日内到公司处理相关事宜。随函而来的还有一份民事起诉状。

  今年4月,李女士的案件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针对开发商的诉讼请求,李女士认为闻天公司系恶意诉讼。李女士提出,闻天公司以其欠缺预售证为由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其目的显然是因房价上涨而不愿卖房。

  长安区法院认定,2016年8月3日,长安区房管局发现该项目未办理销售手续,涉嫌无证销售,于同年8月9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闻天公司停止一切销售行为及和房屋销售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尽快办理相关建审手续。后闻天公司仍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院认为涉案合同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原告闻天公司在本案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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