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找“商机”,男子先调包再退货骗取1.7万元
2018-11-12 10:03:00 来源: 半岛晨报
  半岛晨报消息, 网上购物7天可无理由退货,大连市一男子从中找到“商机”。网购到货后,他在包装内塞入用过的旧物,然后退货,他先后五次通过这种方式骗取1.7万余元退货款。近日,男子被判犯诈骗罪获缓刑。
  网购商品调包退货骗取货款
  1985年出生的胡某是大连开发区人,他经常从网上购物,目前网上购物可退货,于是胡某在这上面动起了歪脑筋。2017年1月,胡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件价值为914元的灰色羽绒服,收货后,胡某将自己的旧裤子邮回给对方,并谎称对方发错货,成功地拿回914元货款。
  试水成功后,胡某决定再次出手。2017年2月,胡某在网上购买价值为1600元的黑色始祖鸟牌羽绒服,收货后将自己的旧羽绒服邮回卖家,拿回1600元的退款。
  2017年6月,胡某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为3800元的二手金色苹果手机,收货后将一部手机模型寄回卖家,拿回3800元货款。
  2017年9月,胡某在淘宝网购买了一双价值为650元的新百伦鞋,收货后将一双返厂鞋寄回卖家,拿回650元。
  屡次得手,胡某的胆子越来越大。2017年11月,胡某在网上购买了价值为10188元的苹果iPhoneX手机,收货后将一部手机模型寄回卖家,并向网购平台客服提供收到假货说明,让客服相信并向其退还10188元。
  胡某先后5次通过调包退货的方式,共骗取退货款1.7万余元。
  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
  因涉嫌诈骗罪,胡某于2018年2月28日被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18年3月8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案发后,胡某已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2018年7月31日,公诉机关以犯诈骗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诈骗罪。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胡某已退赔被害单位的全部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又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胡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胡某系初犯,可以适用缓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毕婷】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