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完必须场清 确保湖泊水域面积只增不少
2018-12-22 17:02:00 来源: 汉网

长江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张淑倩)按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经依法批准在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从事建设的,应当做到工完场清;对影响湖泊保护的施工便道、施工围堰、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市重点工程占用湖泊施工是否真正按照要求在相关许可范围内施工?有没有做到工完场清?是否按照相关许可进行了还湖?

带着这些疑问,12月15日,武汉市水务局联合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组织50余名志愿者分别来到蔡甸区后官湖和西湖,实地查看两个临时占湖重点工程是否做到依法施工、守法施工。这也是市重点工程临时占用湖泊施工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开放,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志愿者们集中乘车到达后官湖后,首先看到的是整洁干净的湖面,湖边未见施工留下的渣土、垃圾等。而此前碧湖路延长线道路一期工程曾占用了后官湖部分水域。之后,大家经过对比摆放在旁边的展板,发现原博艺路外侧湖边塘已经与后官湖连通,确定工程按照许可要求完成了对占用湖泊水域面积的补偿,并做到了工完场清。

“你看,桥墩最高水位淹没线离现在湖面大约是两米的距离,因为该工程施工使用的是土筑围堰的方式,只有处于目前湖泊低水位时期,才能更好地查看清挖是否彻底”,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加强对占湖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市湖泊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湖泊进行了持续跟踪督办,要求各相关建设单位按照许可决定书要求履行义务,彻底实现工完场清,恢复湖泊原状。

接下来,志愿者们又来到蔡甸区西湖,嵩阳大道东段工程正在此处施工。大家发现,施工方目前已经完成桥墩的修建,正在做桥面。据介绍,该工程施工采用的方式是钢筑围堰,湖中的钢板已经被拆除,不存在渣土清理的情况。而工地临时物料堆放场旁边的沉沙池修建的也比较完备,有效地拦截了临时施工过程中带来的污水,防止其直排入湖。

“我对照展板上的示意图找了几个关键点,发现工程确实没有超范围施工”,志愿者汪明月说,“希望之后多组织一些这类的活动,让我们普通市民不仅能够参与涉湖审批听证环节,更能参与到后期工程的监督过程中。”

在蔡甸区西湖嵩阳大道东段工程现场,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向施工方赠送了2套水务法律法规汇编本,宣讲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并希望施工方在建设中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依法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方案,注重保护湖泊周边环境。

据蔡甸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每周都会到施工现场巡查监管,提醒施工方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在许可范围内施工,严格控制因建设需要临时占湖的范围和时间,坚决落实工完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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